新学期开学在即。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部署对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此次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执行教育收费公示的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社会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学校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捆绑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违规自立项目收费;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返还款和擅自提高代收费标准;借助家委会、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合作方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并收取费用;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岗位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等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等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抽查检查,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
据悉,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教育收费价格案件21件,实施经济制裁4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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