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府决定赋予淮北、宿州、淮南、六安、铜陵、池州、黄山7个联动创新区34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19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事项2项、内部审批事项2项。
具体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
试验区第二批联动创新区实施省级经济
社会管理事项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有关要求,省政府决定赋予淮北、宿州、淮南、六安、铜陵、池州、黄山7个联动创新区34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19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事项2项、内部审批事项2项。实施区域按照核定的范围执行。
一、省有关部门是联动创新区赋权事项移交的责任主体,要主动与联动创新区对接,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对委托事项要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做好赋权衔接工作。要加强赋权工作动态跟踪评估,及时协调处理赋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省有关部门应在2个月内与联动创新区完成事项移交工作。移交工作完成前,相关事项仍由原实施部门办理。
二、各联动创新区所在市人民政府要督促指导联动创新区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对接,全面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相关事项,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开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进赋权事项高效运行。
三、联动创新区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合法的承接实施主体,统筹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严格依法规范办事,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需要调整实施承接事项的,按即时动态调整程序办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联动创新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清单
来源:中安在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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