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自2025年8月20日起,可办理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这是合肥市今年内第三次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对此,有市民关心:“商转公”是否有条件限制?仅符合“时间”条件是否可以直接转?“商转公”办理有哪些程序?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进行了采访。
年限放宽惠及更多市民
合肥市“商转公”政策今年经历了三次放宽。2025年1月20日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之初,仅针对2018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商业贷款。
今年4月20日,合肥首次放宽办理年限,将范围扩展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商贷;6月20日,再次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的商贷。
此次放宽至2021年底前的商贷,让更多购房者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红利。据悉,截至今年7月,合肥已为一千多户家庭发放“商转公”贷款7亿余元。
“商转公”有哪些条件限制
符合“时间”条件仅是第一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除了贷款发放时间要求,申请人还需满足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长、征信记录、贷款额度等条件。目前,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已由50%提高到60%,增加了申请人的灵活性。
此外,对于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不可以转贷。“商转公”的住房需为所在区域内首套住房,且借款人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以房产部门设定的区域查房,以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记者注意到,申请“商转公”需要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或部分贷款,并出示《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确认书》。但是,商贷逾期的不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个人信用不良的也不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组合贷中商贷部分也不可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当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贷款合作银行一共有19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和杭州银行;如果不是该中心委托贷款合作银行,申请人可以自筹资金按照“先还后贷”的模式办理“商转公”业务。
个贷率高于95%将暂停办理
合肥市民吕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记者,申请“商转公”第一步是向银行提交申请,“向银行申请‘商转公’时候,银行让自己准备好一套资料,说实话还挺多的。”
吕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020年购房的,今年6月底,银行客户经理告诉他,办理“商转公”需准备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原借款合同、房产证、产调原件、家庭房查原件、收入证明、借款人还贷储蓄卡、多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征信报告原件等。
在准备好材料并提交后,就是等待材料审批时间。在经历1个多月的等待后,吕先生成功完成了“商转公”,“每个月能省好几百元,这笔钱够平时水电费了。”
据悉,吕先生原本贷款70万元,25年期,商贷利率3.2%时,月供约3400元;转公积金贷款后按2.6%的利率,月供降至约3175元,每月节省约225元。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当个贷率高于95%时,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暂停时,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官网进行公告。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将进一步关注合肥住房贷款“商转公”情况。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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