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多地发出通知,调整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合肥
自2025年10月24日0时起,暂停实施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一)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0月24日0时期间,应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地须为合肥市,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以证书注册登记日期为准),并取得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证明交车时间为准)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以证明注销时间为准),同时符合我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0月31日0时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安徽银联云闪付平台等提交完整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资料,按原政策执行,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二)已按期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应于2025年11月24日0时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本公告未规定事项,按照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的《2025年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后续政策若有调整,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公告。
芜湖
自2025年10月31日24时,暂停实施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一)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期间,应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地须为芜湖市,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以证书注册登记日期为准),并取得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证明交车时间为准)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以证明注销时间为准),同时符合我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安徽银联云闪付平台等提交完整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资料,按原政策执行,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二)已按期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应于2025年11月30日24时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本公告未规定事项,按照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的《2025年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后续政策若有调整,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公告。
滁州
自2025年10月31日24时起,暂停实施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一)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期间,应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地须为滁州市,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以证书注册登记日期为准),并取得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证明交车时间为准)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以证明注销时间为准),同时符合我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1月15日24时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安徽银联云闪付平台等提交完整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资料,按原政策执行,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二)已按期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应于2025年11月30日24时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本公告未规定事项,按照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的《2025年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后续政策若有调整,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公告。
安徽发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安徽发展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发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8225885531 邮箱 cp55991@163.com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