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公办园学前一年保教费
安徽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
本报讯 10月1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省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根据通知,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省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同时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研究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参考各地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及中央核定的我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市县核定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结合实际动态调整。
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安徽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具体资助内容和资助标准等自行确定。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鼓励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经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接受学前教育。
各地要确保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的保障政策。不得以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为由,降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补助标准。
同时,各地应当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统筹工资收入政策和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民办幼儿园可以参考当地公办幼儿园同类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师薪酬标准,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合报学在合肥融媒体工作室
合肥晚报-合新闻记者 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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