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府制定的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在制定程序、补偿标准确定等方面与上位法相抵触,规范性文件未按我省最新法规要求报批,有关补偿标准需要完善和更新,法工委督促纠正,制定机关已经开展限期修改工作。”
2025年12月30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卢成府向会议作了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卢成府介绍,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依法履职尽责,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及时督促纠正审查发现的多个问题。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和重要工作。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接受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153件,其中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33件(省级7件,设区的市26件);省高院1件;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107件;省直管市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12件。
在审查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始终坚守法治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对审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综合运用沟通协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函告提醒、跟踪督促等方式,审慎处理。
如某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文件超越权限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与省高院进行沟通,经共同研究后认为,该文件属于审判业务指导类的司法规范性文件,超越了制定机关的权限,法工委指导市人大常委会予以纠正。
为降低事后纠错概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持适度有效提前介入,参与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前期论证工作。如相关部门制定的我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中,法工委就部门责任、审核程序、法律责任等提出建议。某市制定的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定中,法工委就立法权限、权利义务范围、表彰制度等提出建议。
根据报告,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审查建议38件,同比增长65%,已全部办结。“审查建议多聚焦民生、社会管理等群众关切领域,体现了公民权利意识提升,也凸显了备案审查在畅通民意、参与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卢成府介绍,法工委对属于常委会审查范围的审查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对不属于审查范围的,依照规定移送有权审查机关或者告知提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记者 范孝东
安徽发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安徽发展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发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8225885531 邮箱 cp55991@163.com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