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4日从宣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公告,正式批准“宣砚”为地理标志产品并实施保护。至此,宣城市“文房四宝”(宣纸、宣笔、宣砚、徽墨)全部获国家地理标志认定,标志着该市地理标志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赋能传统文化传承取得新成果。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宣砚”此次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既是对其独特品质与文化价值的权威认可,也集中体现了该市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工作成效,有利于进一步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主动融入“三地一区”知识产权建设,推动更多“宣城地标”走出安徽、走向世界。
宣砚,古名“宣州石砚”,为文房四宝中的砚类名品。2010年7月,旌德县龙潭山采石坑遗址被偶然发现,一度“消失”的宣砚重新回到人们的视线。2012年,失传多年的宣砚制作技艺得到恢复。2014年,旌德县被中国文房四宝协会授予“中国宣砚之乡”特色区域称号,有着“中国文房四宝之城”美誉的宣城市,至此弥补了砚台“缺席”的遗憾。(记者 张敬波 通讯员 李娅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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