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支持民企开展重大技术创新和新型技术改造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工信、财政等10部门联合出台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投资工作上台阶。
根据政策措施,我省将对上报国家审核批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项目,专项论证说明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省级审批核准具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项目,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并确定持股比例。
此外,还专门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和新型技术改造。其中规定,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等项目,由民营企业参与组织实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对符合《制造业重点领域新型技术改造投资指引》、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优质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同时,鼓励支持提供更多场景业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改造商贸流通设施,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制定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服务能力白皮书,定期发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清单,鼓励设施依托单位面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支持民营企业合规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
强化民间投资服务保障,是其中的重点措施。其中提到,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协调服务机制,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时清偿化解拖欠账款。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领域政务失信违约记录。严格执行《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和负面清单,招标文件中不得提出所有制性质、使用特定业绩等要求。(记者 王弘毅)
安徽发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安徽发展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发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8225885531 邮箱 cp55991@163.com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