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升使用质效,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修订印发了《安徽省城乡基层治理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资金分配采取项目法与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量各地人口、村(社区)数量等客观因素以及工作实际和绩效,力求科学合理、公平透明,推动资金、管理、服务下沉,赋能城乡基层治理。
资金主要用于对全省社会工作领域内按程序申报、评选的先进典型和优秀项目进行奖补,包括支持社会治理一体化建设重点单位、运用“六尺巷工作法”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典型案例单位,支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观察联系点、四级书记领办基层治理、市级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形成大抓基层,奖优扶优的鲜明导向。
此外,《办法》对资金的使用作出了严格要求,规定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以及“三公”经费等有关行政运行支出、不得用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支出。同时积极发挥绩效评价对资金运作管理的“指挥棒”作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近年来,省财政持续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资金统筹整合与科学管理,2026年安排城乡基层治理奖补转移支付近2000万元,较上年增长约15%。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持续健全完善社会工作领域财政支持保障政策机制,助力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记者 谢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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