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锚定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根据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安排,加快建设布局结构更优、育人质量更高、支撑能力更强、群众口碑更好的教育强省,切实提升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教育强省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机制更加完善。各级教育普及水平持续巩固提升,皖北等地基础教育发展质量显著提升,高质量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提升。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高校分类发展机制更加健全,学科专业结构更加适配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明显提升。
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省。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系统完备,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建成,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跃升,教育对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的支撑服务能力显著跃升,教育现代化总体实现。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加强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德育贯穿于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全过程。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坚持思政课建设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将新时代伟大实践及安徽发展成就、红色文化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建设一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培育一批思政课名师。
(二)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深入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建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一批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哲学社会科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建设一批省级实验区。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义务教育阶段每天不少于1节体育课,加强校园足球建设,有效控制青少年近视率、肥胖率。打造特色美育课程和品牌。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系统加强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教育,强化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同。更大力度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机制。加强宪法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开展以孝老爱亲等为主要内容的“爱的生长”专题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加快建立协同育人“教联体”。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严控学科类培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拓展实践育人、网络育人空间和阵地。
三、办优基础教育
(四)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健全基础教育学位预警调度机制,加强近期和中长期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建立“市县结合”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因地制宜打通使用各学段教育资源,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教育资源供给。推动优质教育服务向农村覆盖,试点开展县域“校共体”建设,办好寄宿制学校和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办好办优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推动特殊教育提质增效。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
(五)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加强学前教育资源整合利用,稳步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全覆盖。在产业园、流动人口聚集区等区域,因地制宜布局一批“嵌入式”幼儿园。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园。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实施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工程,推广“强校+”模式,完善跨县域、跨市域集团化办学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全覆盖,稳步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序推动骨干教师、学校优秀领导人员等统筹调配、交流轮岗。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创新城乡一体化办学机制,提升乡镇中心校办学质量,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机制。健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体系和工作机制。
(七)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和招生规模。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推进优质普通高中集团化、多校区办学。深入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组织高校、优质普通高中托管帮扶薄弱县中。探索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以科学教育、国防教育等为特色的普通高中,办好综合高中。
四、办强高等教育
(八)优化高校结构布局。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分类发展。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建设一批研究特色高校、行业特色高校、应用特色高校、技能特色高校,分类实施建设、管理、评价、支持。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加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力度,稳步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有序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加强教育资源整合优化。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九)推动“双一流”建设提质扩量。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推动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加大“双一流”培育力度,“一校一策”推动省属高水平大学争创“双一流”。持续实施高峰学科建设行动,开展对标晋级。
(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体系和产业需求为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机制,“校—企—地”联合超前布局一批目录外学科专业,新设一批急需学科专业,优化一批传统专业,淘汰一批不适应发展需要的专业,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学科专业占比稳定在70%以上。强化学科专业内涵建设。实施新工科建设行动,大力培育发展以新工科为主的工科高校,提升新工科专业占比。支持组建新工科建设研究中心、高校新工科建设联盟。面向产业急需布局建设一批卓越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未来技术学院。实施新兴交叉学科“多跨协同”培育计划,打造一批“智能+”交叉专业群。实施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加快布局未来学科。
五、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
(十一)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加强有组织科研攻关,建立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相互支撑、带动学科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机制。实施高校研发能力提升计划,有效支撑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三大科创引领高地建设。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企业在高校设立研发中心。
(十二)建强安徽高等研究院。坚持校地联动、校企共建、校校合作,稳步扩大安徽高等研究院人才培养规模,推动“硕士—博士—博士后”贯通式培养,构建以实战实教、应用导向、市场检验为标志的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新模式。
(十三)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构建“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新型转化孵化平台体系。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耦合供需,常态化开展成果转化路演。全面推行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探索符合高校特点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推动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持股平台公司。
(十四)推动高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实施高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支持行动。加强高校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建设。高校引进人才依规享受省级和所在地人才政策。充分发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校友会平台作用,吸引更多校友回皖创新创业。
六、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十五)塑造多元办学、产教融合新形态。争取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建设一批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本科学校,实施“双高”“双优”建设计划。推动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下沉到市县。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建成一批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县域产教融合体。深化校企“双主体”“双导师”育人,扩大订单式、学徒制、双元制培养规模,建成一批省级高水平现代产业学院、现场工程师学院。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推动校企在办学、育人、就业等方面深度合作。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技师学院、优质技工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
(十六)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系统推进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等关键要素改革。加强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开展“3+2”五年制衔接培养。稳步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培养规模。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学院或开设职业技术专业。
(十七)大力发展终身教育。构建以资历框架为基础、以学分银行为平台、以学习成果认证为重点的终身学习制度。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扩大技能培训规模。办好各级开放大学。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推动老年教育发展。
七、建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十八)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推动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贯穿教师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各环节。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师德失范“零容忍”。
(十九)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建立师范生生源质量保障机制,优化师范生培养结构,推动高水平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扩大本科层次以上师范生培养规模,探索一流师范专业本硕连读机制,加强数学、物理、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师范生培养。完善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和企业实践制度。实施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银龄教师行动计划。完善教师成长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实施优质名师队伍建设计划。优化实施“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提升教研质量,培育更多国家级教学成果。
(二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师生配比和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完善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城乡之间、学段之间动态调整。对规模较大或多个校区的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可按规定给予倾斜保障。支持市县教育部门在编制总额内自主灵活招聘教师,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实施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加强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创新高校机构编制管理,开展高校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引育“产业教授”。
(二十一)强化教师待遇保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强化高中、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完善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保障机制。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校科研人员兼职取酬制度。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落实社会公共服务教师优先政策,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大力选树、持续宣传教书育人典型,让教师享有崇高社会声望、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之一。
八、深化教育改革创新
(二十二)推动教育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产业布局相衔接。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发展机制,深入实施产学研、产研用、产研金、产研服等融合行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教育布局紧密对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布局,推动合肥都市圈高校集群化发展、长江(安徽)经济带高校联动发展,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皖北等薄弱地区倾斜。组织高校从产业发展中凝练重大科技问题,健全校企地协同创新攻关机制,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二十三)健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在战略急需和新兴领域,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十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有序推进中考改革。建立区域、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制度。深化高校人才评价改革,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业绩水平与发展潜力、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二十五)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各教育阶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到2030年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提高预算内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经费支持。统筹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搭建高校、企业、社会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经费筹措合作机制。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用地和林业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教育。
(二十六)加快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发展。深化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整省试点,推广线上名师与线下辅导教师协同的“双师智慧课堂”教学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教育领域应用,大规模推进个性化、创新性、终身化教育。开展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实施“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开展“智慧徽师成长计划”专项培训。加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整合,确保教育网络安全。
(二十七)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坚决守住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校园安全底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建设智慧安防体系,完善校园安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完善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机制,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教育,提升舆情处置能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深化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形成长效机制。
九、提升教育开放发展水平
(二十八)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境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皖合作办学,扩大国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创新实施“留学安徽”政府奖学金项目,优化来皖留学生结构,稳步扩大规模。推动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协同办学。
(二十九)深化国内教育合作。持续推动省部共建在皖“双一流”高校。滚动实施长三角教育合作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与重点高校战略合作,引入一流理工类大学来皖合作办学。深化与中部地区其他省份教育合作。
十、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使教育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把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不制定配套文件。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省直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责,完善工作举措,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高校所在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到高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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