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长三角三省一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国首个以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为主题的区域协同立法相关情况。此次协同立法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导牵头,安徽积极响应,起步先跑,于2025年7月10日率先通过《安徽省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
为什么要协同立法?
本次协同立法的共同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安徽将借助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龙头带动作用,强化安徽创新优势,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安徽的科技创新,提升安徽的创新能力,从而更好地完成“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的战略任务。
安徽从哪些方面发力?
长三角一体化是安徽发展的最大机遇、最大势能、最大红利,安徽正把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决定》的出台,以法治化、制度化方式,擘画了安徽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区域协同创新的路线图,有利于安徽积极构建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坚定走好新时代安徽高质量发展新路。为贯彻落实好《决定》,安徽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聚焦战略协同,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安徽支点”。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高水平建设国家实验室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效发挥高能级科创平台作用。打造量子信息、深空探测、聚变能源三大科创引领高地。推动合肥、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同创”,高效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实体化运作,推动大科学装置集群开放共享。
二是聚焦科产融合,构建技术攻关到成果转化“高速通道”。实施跨区域协同攻关,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长三角重点产业需求,每年组织实施一批联合攻关项目。推动“科创飞地”“中试基地”建设。深化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探索“先使用后付费”“专利开放许可”等转化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
三是聚焦生态优化,构建长三角创新要素“循环枢纽”。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共建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学仪器等跨区域开放共享。促进人才共育共引共用,联合培养博士后、卓越工程师,推动建立人才评价标准互认机制,促进人才柔性流动。深化国际创新合作,联合共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争取牵头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支持各市布局海外研发中心和离岸孵化器,努力打造全球创新资源汇聚枢纽。
《决定》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在三省一市同步施行。这一开创性立法打破了行政区域壁垒、构建了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了制度保障、优化了创新生态,有利于上海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强功能”建设、有利于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有利于浙江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有利于安徽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加速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确保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开新局。
安徽发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安徽发展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发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8225885531 邮箱 cp5599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