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截至9月12日,4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6市反馈了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情况。反馈会由相关市政府负责同志主持,督察组组长宣读督察报告,市委书记作表态讲话。督察组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被督察市相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各督察组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持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进一步推动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任务落实。总体看,6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督察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空气质量改善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严不实,机动车检测弄虚作假问题屡禁不止,群众身边餐饮油烟及异味扰民等问题较多。绿色低碳发展短板明显,新兴产业发展较慢,传统产业转型缓慢、整治不力;煤炭减量替代工作不实,节能审查、监察制度执行不严,高污染燃料淘汰不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明显不足,清洁化程度低。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力,部分企业非法排污。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加油站点问题、“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禁燃禁烧禁放管控松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行不到位。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省有关单位指导督促被督察市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在督察反馈后的45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省委、省政府。在整改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调度督办,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记者 罗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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