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阜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批复
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恳请批准阜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请示》(阜政发〔2024〕34号)悉。经研究,并征求交通运输部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阜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你市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
二、阜阳港作为我省重要港口、综合立体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促进阜阳市产业发展、支撑阜阳市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努力建设成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绿色低碳、智慧安全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
三、要树立节约高效利用港口岸线理念,坚持远近结合,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岸线资源;按照港区总体布局,有序建设发展六大港区;按照港口配套设施布局,科学建设集疏运、水电、信息化和安全保障等基础设施。
四、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控港区开发规模与强度,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切实完善和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加强污染治理,建设岸电设施,严防环境风险,打造绿色美丽港区。
五、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日
编辑:黄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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