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数据资源局印发《数字安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项目申报评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要求,着力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推进数字安徽建设。
数据资源部门将牵头归口管理政务信息化项目,编制项目建设清单,省财政结合财力水平统一安排专项资金,推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现统一平台支撑、统一规划计划、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专家评审、统一立项审批、统一项目验收。同时,《办法》明确了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财政部门等职责分工,要求按照“项目跟着政策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完善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预算编制流程,根据项目轻重缓急排序及分年度资金需求情况,科学安排预算,坚决压减项目不合理预算,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浪费。
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将被划分为统建项目和自建项目,统建具有通用性质的信息化项目,各部门不再分散建设。统筹盘活项目结余资金及执行进度慢的项目资金,依规收回用于急需项目建设。优先保障重大基础平台建设,建强电子政务网、政务云、一体化平台等基础能力,推动各部门应用场景轻量开发,集约节约建设。此外,《办法》还突出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将在预算编制时加强专项资金预算审核,在预算执行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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